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8篇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篇1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09年9月29日作出(2009)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07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2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元。2003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元[(%*84+%*270+%*23+%*21+%*28+%*26+%*281)*(1+50%)*/360]。由于裁决日尚不确定,提请仲裁日后之违约金数额处于变动状态,该部分违约金以及有关仲裁费用,请仲裁庭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或向申请人支付,以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篇2

  仲裁反请求书

  反请求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反请求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反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

____仲裁委员会

  反请求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反请求申请书副本__份;

(2)证据___份。

变更申请书 篇3

  住址:xx市xx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xxx

  变更M公司为(20xx)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贵院做出(20xx)x执一字第x号执行裁定书,将(20xx)青民四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N公司。

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朱XX。

被申请人:常熟市XX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100元(2*4550);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其xxx年4月至xxx年9月期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元(11*4550);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为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7740元;合计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824元(152元*12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xxx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3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xxx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此,申请人认为,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申请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又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足额缴纳社保费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等一系列违法情形,故我只好选择辞职,并于x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要求被申请人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我。然而被申请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对9月份应该付的12天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工资至今没有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朱XX

  xxx年11月7日星期一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篇5

  变更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济南市------小区-区-号楼--单元--号,电话:--------

  被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案号:(---)----字第---号中的被告------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变更为被申请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案号:(---)---字第---号。后因查明本案保险公司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予以批准,谢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变更仲裁申请书 篇6

  银行分行:

  年 月 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 与贵行签订了编号为 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开户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

  现由于 (填写原因),特向贵行申请变更本人账户,变更后的账号为 。

  本次申请仅用于原合同的账户变更,未予变更的内容仍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特此申请。

  借款学生:

  借款日期:年 月 日

变更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年 月 日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篇8

  尊敬的新老客户、朋友们:

  温州天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7月3日,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从20年8月18日起,正式升级为浙江森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后原温州天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转入浙江森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号、开户行不变。

  开户名称:浙江森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瑞安市建行营业部

  账户: 1626 135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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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